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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信息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31 点击:次

各位本科毕业班同学:

2020-2021学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奖学金评奖的相关文件

本次奖学金评奖参照以下文件(附件1)执行:《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319号)、《厦门大学信息学院关于本科生各类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2020-2)。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

本次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对象为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本科生,具体评选比例为: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比例总计不超过50%(其中学业优秀奖学金30%,其他几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合计不超过20%),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金额和评选比例分别为: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奖1000/人(可参评学生数的10%),二等奖500/人(可参评学生数的20%);学业进步奖学金500/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2%);学术创新奖学金500/(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10%);社会实践奖学金500/(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志愿服务奖学金500/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社会工作奖学金500/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文体优秀奖学金500/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工作处下发评奖通知;

(二)学院组织评奖工作,接受学生个人申报;

(三)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初评结果,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到学生工作处审核。

(四)学生工作处审核,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

(五)学校发放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四、注意事项

(一)各系奖学金评奖的指标数见附件2。如果存在申报不满的情况,学院将会根据各系的实际申报情况将剩余名额进行院内调整。

(二)评选时把握以下几点:

1.申报人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2020-2021学年(以校历为准)期间获得至少8个工时(以系统认定为准);综合加分证明材料为2020-2021学年(以校历为准)期间获得;成绩参考推免成绩,其中学业进步奖学金根据申报人实际情况评定。

2.本次本科生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3.已获得2021年校庆期间校级(院级)奖学金的毕业生不能参评本次毕业班的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2020-2021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202012月份评选)的毕业生可参评本次奖学金。

4.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2020-2021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6.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7. 同期发布本年度院级奖学金5项,与本次奖学金冲突,请大家仔细阅读,报名只能二选一。

五、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一)本次依然采用“七彩信息”第二课堂小程序进行申报,请大家于64日晚上24:00之前完成申报;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18959211653

 叶同学 联系电话:15263606175

信息学院(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

202153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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