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有计划地培养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出国项目。各单位应按照选派条件,结合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安排好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做好人选推荐工作。各单位人事秘书应仔细阅读本通知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相关材料,做好宣传和答疑工作,认真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及时汇总上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各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条件;
2.截止至2013年3月,申请人应具备我校规定使用学术假资格;申请提前使用学术假的教师应在2010年3月之前已来校工作;
3.申请人应有明确的出国研修目的,如参与外方科研或赴外方修习专门课程回国讲授,并制订科学合理的研修计划。
二、新变化和注意要点
(一)外语水平
1.新增雅思,托福成绩作为合格条件之一,有效期为两年;
2.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全额项目)2013年尚允许申请人在外语未达到合格标准的情况下先行申报,但申报时,推选单位须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明确对其重点推荐,申请人须提交其他外语水平证明作为参考;
3.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1:1项目)要求必须在申报时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
详见:
(二)邀请信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和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都要求在申报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复印件。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2.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
3.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
6.资金资助情况;
7.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j9九游会官方网站国际的联系方式。
(三)留学资格有效期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和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留学资格有效期均为一年(至2014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三、项目介绍
1. 项目
2. 专门人才培养项目
国际关系学院教师可重点关注“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项目信息待更新)
艺术学院教师可重点关注“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3.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我校于每年7月开展该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届时另行通知,有意向申报的教师可阅读项目说明,提早做好各项准备。
四、选拔程序
(一)申请人查阅《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选择合适的项目,积极与国外联系,取得邀请信,填写《出国留学候选人推荐表》,报送所在单位。
《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详见:
(二)2013年1月15日之前,各单位推荐合适的人选,将以下材料统一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1.《出国留学候选人推荐表》(单位签字盖章);
2.《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候选人一览表》(单位签字盖章);
3.邀请信复印件(该项最迟于2013年2月25日必须提交)。
其中1、2.
我处审核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材料,上报学校确定推荐人选。
3. 2013年3月1日至7日,经学校研究确定推荐的候选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申请人)规定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则应按照项目指南准备材料。各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向人事处师资科报送申请材料,由我处审核并报出。
以下情况提交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未按要求提交;个人自行提交。
4.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根据项目具体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于2013年7月公布。入选者应在各项目规定的资格有效期内办理学术假申请等相关手续,按时出国留学,并按时回校工作。
五、其它事项
1.以上相关表格见本通知附件下载。
2.未尽事宜请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相关文件、办事流程等详见人事处j9九游会官方网站国际主页出国留学专栏:
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候选人一览表.xls
出国留学候选人推荐表.doc
人 事 处
201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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