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教育部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情况,现将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具体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学生均可参评,延期毕业生除外。
已获得2022年度宝钢优秀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次奖学金。
二、奖励等级和名额
1.台湾学生:本科生老生学院推荐一等、二等、三等共2人;加上1名候补人选;新生自由申报。
2.港澳及华侨学生:本科生老生学院推荐一等、二等、三等各一人;加上1名候补人选;新生自由申报。
3.研究生:仅面向全日制学生(不含延期毕业生),学生自由申报。
三、奖励标准
本科学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7000元。
四、申请基本条件
(一)港澳及华侨学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二)台湾学生
1.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大陆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五、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本科生按有关要求填写申请表和提交评奖材料至学院。新生填写入学成绩和入学至今表现,入学成绩不清楚可空着,老生填写2021-2022学年相关情况,由学院根据申报名额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在学院公示通过,初审标准按附件3中《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执行,其中社会活动分加分办法已摘录,见附件4。
2.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有关要求填写申请表和提交评奖材料至所在学院(研究院)。新生填写入学成绩和入学至今表现,入学成绩不清楚可空着,老生填写2021-2022学年相关情况,由各学院(研究院)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在学院(研究院)公示通过,初审计分标准请参照《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厦大研〔2006〕40号)执行,内容已摘录,见附件4。
3.校学生表彰奖励评审委员会海外学生奖学金评奖小组根据学院报送的评审材料,评选确定建议获奖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具体获奖名单以上级部门发布为准。
六、材料报送要求
本科生:申报同学需将个人申请表(附件5,含教育部和厦门大学两类表)、学生成绩单、相关证明材料和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022年10月7日17:30交至文宣楼b405学术部刘同学处。。
研究生:请符合条件的参评学生于10月7日17:30前将个人申请表(附件5,含教育部和厦门大学两类表)、学生成绩单(含标准分)、相关证明材料和申报汇总表(附件7)提交至翔安西部片区4号楼205教室64号座位郑国庆同学处(qq:1299137543,电话:17359152553 ),并将电子版个人申请表和汇总表发送至邮箱253425214@qq.com。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请参照附件4中的《研究生评分办法》。有其他评奖相关的疑问请联系学术部罗耀钦同学(qq:253425214, 电话:18101728206)。
七、奖学金监督检查
对于获奖港澳及华侨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1.有反对“一国两制”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对于获奖台湾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1.有反对“一个中国”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联系人:易老师,18571331422, yey18571331422@163.com
学校通知:关于开展教育部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
1(财科教〔2017〕139号)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2(财科教〔2017〕140号)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3(厦大学〔2008〕39号)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
4 研究生计分和本科社会活动分执行标准
5 各类申请表
6 2022年度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申报汇总表
附件.rar
信息学院学工组
2022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