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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信息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科研成果的规定-(2023年9月12日更新)
发布时间:2020-09-18 点击:次


           有关科研成果系统填写、认定等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研究生申请授予学位所需的科研成果检索要求及系统填写注意事项2022 

          2022年9月,我院完成对《信息学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要求的规定》(2022-14)文件的进一步修订,该文件从2022级起的学术型博士生、硕士研究生正式执行;完成《信息学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工程类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科研创新成果要求》(2022-13)文件的制定,该文件适用于2022级起的专业型博士生。具体详见附件2的(1)和(2)。

          2021年8月我院完成对 《厦门大学信息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文件的修订(信院(2021)9号文件),该文件从2021级起的研究生正式执行。2020级研究生,参照执行该文件(信院(2021)9号文件),或者按入学时通知的原适用于2020级的《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2020级适用)》(信院(2020)26号文件)执行。具体详见附件2的(3)和(4)。

2015级至2019级研究生,一般情况下仍按原规定(2016年6月修订版)执行,涉及中文学术期刊的,请以《厦门大学信息学院高水平中文学术期刊目录(信院(2020)27号)》为准。见附件2的(5)。也可以选择按学院最新的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执行。

有关jcr分区的认定,我院统一以中科院基础版中的大区计算。

2014级及以前的研究生,一般情况下仍按入学时要求的规定执行。也可以选择按学院最新的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附件2。


注意事项

(一)有关科研成果检索要求及研究生系统( ,“快速通道”栏目里)填写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研究生申请授予学位所需的科研成果检索要求及系统填写注意事项2022》,请特别注意sci收录论文的检索证明要求。

      请浏览下载附件,相关年级请遵照执行。

(二)若学科或导师有更高标准,应按更高标准执行,并向研究生秘书备案。发表科研成果,应征求导师意见,经由导师同意后发表。

(三)科研成果审核:

      1.非毕业班的科研成果审核(如申报奖学金等):

        陈老师 2580025cyq1015@xmu.edu.cn 

      2.毕业班及延期毕业的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审核:

        老师 2580019; ncn@xmu.edu.cn:负责博士及学术型硕士

                麻老师 2580599; malinjian@xmu.edu.cn:负责通信系、智能系、软工系专业学位硕士

       陈老师 2580025cyq1015@xmu.edu.cn:负责计算机系专业学位硕士、国际硕士

      3. 流程步骤

      (1) 准备材料:按《博士生、硕士生申请学位所需的科研成果检索要求及系统填写注意事项》的要求,提供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图书馆检索证明论文复印件等);该注意事项可见附件1。

         (2)系统上填写科研成果,并请导师在系统上审核通过;

         (3)提供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给相关研究生秘书审核:

   将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原件扫描或拍照,需要导师手写签名的,务必是手写签名后扫描或拍照),发送给相应负责老师的邮箱(详见前文)进行科研成果审核。格式要求如下

a.邮件名:科研成果审核-姓名-学号;

b.材料命名:同一篇成果的证明材料以标题(可简写)为前缀,加上材料具体内容。多篇成果请标注序号。

如:1-1.xxxx-检索证明;1-2.xxxx-分区证明;1-3. xxx-论文全文;2-1.xxxx-录用函;2-2.xxx-论文全文;2-3.xxxccf推荐列表的截图。

c.附件:待审篇数1-3篇的,附件请不要用压缩包,方便直接预览;待审篇数多的,可使用压缩包。

(4)特别注意:请务必按科研成果认定要求,该导师签字的,务必导师手写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最终申请学位需要提交所有纸质版材料时,只认原件或导师手写签名版本

 4. 图书馆成果证明办理的相关说明https://library.xmu.edu.cn/fw/cgzm1/cgzm.htm    

    

     如有疑问,可以询问学院研究生秘书。


   

 

附件:

1.研究生申请授予学位所需的科研成果检索要求及系统填写注意事项

    研究生申请授予学位所需的科研成果检索要求及系统填写注意事项-2023年6月版.pdf

2.各年级适用的申请学位科研成果要求文件:

(1)2022级起的学术型博士生、学术型硕士生、专业型硕士生适用:

  14信息学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要求的规定(2022-14)-2022级起适用.pdf


(2)2022级起的专业型博士生适用:

  13信息学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工程类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科研创新成果要求(2022-13)-2022级起适用.pdf

(3)2021级起研究生正式执行、2020级研究生参照执行

 信息学院(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要求的规定(2021-9).pdf

 厦门大学信息学院(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推荐学术会议和期刊目录-2021.pdf


(4)2020级研究生原执行文件:

  信息学院(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2020-26)适用于2020级-原适用文件.pdf

  信息学院(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厦门大学信息学院高水平中文学术期刊目录(2020-27)-学院文号.pdf


(5)2015级至2019级研究生适用: 

厦门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201605(2015级)6.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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