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党委、党总支:
为表彰和宣传我校学生党员的先进事迹,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头作用。根据校党委决定,拟在“七一”前夕,举办“厦门大学建党八十五周年学生党员风采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的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忠实实践者,在学业科研、重大竞赛、社会实践、爱心公益、自强自立、见义勇为与学生党建等方面事迹突出,真正能代表学校、最具有亮点的优秀学生党员。
二、推荐工作的组织
各单位要填写推荐表一式一份(见附件),候选对象可以是本单位的,也可以是外单位的,人数限在3人以内,主要事迹简要概括(在150字的范围内)。推荐表请于6月9日前报送学生处教育科,。联系人:郭锦星、电话:2188162。
附件:
厦门大学“建党八十五周年学生党员风采展”候选对象推荐表
序号 |
姓 名 |
学生类别 |
院 系 |
先 进 事 迹 |
联系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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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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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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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 组织部 校团委
二○○六年六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