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学院全体同学: 《厦门大学软件学院学生科技创新专项基金管理规定》(学院【2006】11号)已经院务会讨论通过,现在开始接受申报,请认真阅读《厦门大学软件学院学生科技创新专项基金管理规定》(见附件),申报者需提交书面和电子各一份材料至王洁松老师处email: 。申报截至10月30日,逾期不候。11月初,学院领导将进行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