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度“光华奖学金”评奖工作的
通 知
请2003、2004级研究生注意:
关于2005年度“光华奖学金”评奖的组织申报工作已开始。
“光华奖学金”由光华教育基金会设立,旨在发扬光大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现将我校2005年度“光华奖学金”有关评奖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
本年度“光华奖学金”的评奖对象为2003、2004级研究生及2002级本科生(五年制为2001级),已获2004年度“光华奖学金”、2005年度其他校级奖学金的学生不参评。
二、奖励名额:
奖励名额共60名,其中研究生48名,本科生12名。根据光华教育基金会的意愿,本奖学金评选中少数民族学生优先。
各学院、研究院的研究生申报名额参见“二○○五年度研究生‘光华奖学金’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本科生的申报名额原则上每学院可申报一名。有少数民族学生申报的学院请将申报者名单单列。
三、奖励等级
一等奖20名,每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
二等奖40名,每名奖励人民币1500元。
四、评奖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2、学习刻苦、勤奋,基础扎实,学业成绩优秀;学术思想活跃,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善于创新,有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五、评选时间及程序
1、请申报奖学金同学于10月21日(周五)上午前提交个人申请、申报表格材料至院团委黄涵老师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评选程序:
(1)个人向本学院、研究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提出申请。奖学金申报表格可在研究生院、教务处网页下载。
(2)各学院、研究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对本单位的申请者进行评审,并将候选人名单在本单位张榜公示后,将候选人名单汇总表、个人申请表报送至研究生院综合办、教务处学务科;
研究生的评审依据为新修订的《厦门大学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厦大研〔2005〕22号)。因2003、2004级研究生课程成绩未进入成绩系统,其课程成绩部分暂时按照学生所在班级排名除以班级人数,乘以100,再乘以p值(2003级p值为0.30,2004级p值为0.40);
(3)研究生院、教务处审查候选人资格后报送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
(4)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选,并发文公布结果。
特此通知。
软件学院
二○○五年十月十八日
关于2005年度“光华奖学金”评奖工作的
通 知
请2003、2004级研究生注意:
关于2005年度“光华奖学金”评奖的组织申报工作已开始。
“光华奖学金”由光华教育基金会设立,旨在发扬光大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现将我校2005年度“光华奖学金”有关评奖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
本年度“光华奖学金”的评奖对象为2003、2004级研究生及2002级本科生(五年制为2001级),已获2004年度“光华奖学金”、2005年度其他校级奖学金的学生不参评。
二、奖励名额:
奖励名额共60名,其中研究生48名,本科生12名。根据光华教育基金会的意愿,本奖学金评选中少数民族学生优先。
各学院、研究院的研究生申报名额参见“二○○五年度研究生‘光华奖学金’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本科生的申报名额原则上每学院可申报一名。有少数民族学生申报的学院请将申报者名单单列。
三、奖励等级
一等奖20名,每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
二等奖40名,每名奖励人民币1500元。
四、评奖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2、学习刻苦、勤奋,基础扎实,学业成绩优秀;学术思想活跃,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善于创新,有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五、评选时间及程序
1、请申报奖学金同学于10月21日(周五)上午前提交个人申请、申报表格材料至院团委黄涵老师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评选程序:
(1)个人向本学院、研究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提出申请。奖学金申报表格可在研究生院、教务处网页下载。
(2)各学院、研究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对本单位的申请者进行评审,并将候选人名单在本单位张榜公示后,将候选人名单汇总表、个人申请表报送至研究生院综合办、教务处学务科;
研究生的评审依据为新修订的《厦门大学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厦大研〔2005〕22号)。因2003、2004级研究生课程成绩未进入成绩系统,其课程成绩部分暂时按照学生所在班级排名除以班级人数,乘以100,再乘以p值(2003级p值为0.30,2004级p值为0.40);
(3)研究生院、教务处审查候选人资格后报送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
(4)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选,并发文公布结果。
特此通知。
软件学院
二○○五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