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2年下半年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通知,根据要求及时申报。
一、评选依据
本次荣誉称号评选按照学校、学院以下文件执行:
《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厦门大学信息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2021-1)》
《厦门大学信息学院关于本科生各类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2021-2)》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本次荣誉称号的参评个人,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本科生,不包括非学历生、在职生以及国际学生(外国来华留学生)。
(二)评选名额
详见附件1
优秀三好学生成绩10%之前;三好学生成绩30%之前;优秀学生干部成绩50%之前。
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工作处下发荣誉称号评选通知;
(二)学院组织荣誉称号评选工作,
学生通过“七彩信息”第二课堂小程序提交加分材料(提交加分材料时段为9月15日晚20:00到9月17日晚20:00)。请有意申报后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同学,在本次加分材料提交阶段提交所有加分材料,后续加分材料通道不会再开启。
审核通过后在“七彩信息”上进行荣誉称号申报(申报时段为9月17日晚22:00到9月18号晚24:00):
提交时需同时提交《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信息学院本科生评优申报表》和2021年度体测成绩截图。
学院评审初步结果院内公示无异议后,获得推荐的同学在学生工作平台()进行网络申报(登录个人账号后,点“荣誉称号申请”后开始填写申请),请于9月22日晚24:00之前完成申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尤其要正确领会《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参评学生在评审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信用工时同荣誉工时权重一致);
3.“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同一学年度评选工作中不能同时兼得;
4.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导致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上一学年直至本通知发布前的时间内,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存在违纪事实应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直接取消其参评资格;
6.在荣誉称号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优;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回已发放的九游会登录j9入口的荣誉证书,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荣誉称号评选。
7.学生体测成绩要求。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原则上参评荣誉的本科生体测试成绩“应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体测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上一年度的测试成绩为准,请本次参评荣誉称号的学生自行将体测成绩报送给所在单位。学生可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陆网站http://219.229.80.207/或tice.xmu.edu.cn查询本人体测成绩。2021-2022学年体测成绩查询版块为“查询评优数据”,若对成绩有疑问,可在值班时间联系体测中心。思明校区:明培体育馆115,电话2180851,周一至周五,8:20—11:00,14:30-17:00;翔安校区:综合楼a113,电话2189505,周二、四,上午8:20-9:50。
8.请各位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各系存在申报不足时名额会放在全院内部进行调剂。
如对评优过程有疑问,可以在上班时间咨询
何老师:18059808991/hjy@xmu.edu.cn
刘同学:17390977529/2269981862@qq.com
信息学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