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九游会登录j9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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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7 点击:次

全院各系本科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将于近期评选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现将我院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信息学院普通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二、各项奖学金奖励名额、奖励金额

奖学金名称

奖励名额

奖励金额

奖励类别

备注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26名

8000元/名

本科生


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53名

5000元/名

经过困难认定的本科生

本学年也必须为经过困难认定的本科生


各年级各专业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三、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无学术不端行为,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全部合格;

5.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参评学年内完成至少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志愿服务计算区间为2022年9月12日-2023年9月9日,即上一学年的开学第一天至本学年开学前一天

6.思想政治与纪律意识得分不少于8分(计算规则详情见附件三《厦门大学信息学院关于本科生各类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2020-2)》)

(二)具体条件

申请各项奖学金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须按不同奖学金类别满足以下相应具体条件。

1.国家奖学金

1)上学年学分绩点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

2)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其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可适当放宽至30%。具体标准见附件三《厦门大学信息学院关于本科生各类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上学年学分绩点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当年度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四、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2.国家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

3.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之间: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在同一自然年内与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获得2022-2023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仍可参评2024年校庆期间奖学金。

五、奖学金院内评选程序

1.本次奖学金由学生自愿申请报名。

2.学生按要求对自己的申请材料的各细项计分,填写《信息学院2023国奖申报汇总表》等表格,并提交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给班级学习委员,学习委员召集班委组成初审小组在10月7日-8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学习委员审核完毕后在10月8日前将核对结果提交至对应辅导员,辅导员进行复审。

4.辅导员审核完毕,10月9日将复审结果提交至学院评奖评优负责老师处,学院团总支学术部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奖学金评定办法,对学生的奖学金申报材料进行终审并计分排序,并根据各项奖学金的名额,经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定,确定各奖项的推荐名单。

5.申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

6.为避免出现个别申报者材料不符合评奖要求等原因导致奖项出现空缺的情况,学院在此次申报中,每个奖项分别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在全院规定名额外确定1名候补人选,候补人选同时完整走完相应奖项评选程序

7.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于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

六、评选材料报送

(一)个人材料提交

1.材料提交时间:

参评国奖、国励的同学请于10月6日23:59前将所需提交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交至班级学习委员处。

2.需提交材料清单附件四

参与评选本次国奖的同学,请将电子版+纸质版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严格的填写规,请务必仔细对照附件示例要求填写,因个人填写不符规范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信息学院2023国奖申报汇总表》

4)学生成绩单(自助打印机打印成绩单)

5加分证明材料(纸质版请按照学术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的顺序整理装订)

参与评选本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请将电子版+纸质版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信息学院2023国奖申报汇总表》

4)学生成绩单(自助打印机打印成绩单)

5加分证明材料(纸质版请按照学术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的顺序整理装订)

按照提交时间和具体要求交至对应班级学习委员,电子版材料请以“姓名 2023国奖申请”命名,放在同一个文件夹内,纸质版材料请装于同一个文件袋内提交给学习委员,并注明姓名、年级及j9九游会官方网站国际的联系方式。

另外,符合放宽条件的学生,需提供申请放宽条件的情况说明(盖学院公章)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pdf格式)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学习成绩登记表;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7)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8)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参照人事处公布的最新版本。


(二)各班民主评议材料提交

各班学委组织本班对申请国奖、国励的同学班级民主评议,并于10月11日17:00前将《厦门大学申报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附件五)交至信息学院正信楼103办公室吴霏老师处,j9九游会官方网站国际的联系方式13850550665

七、注意事项

1.为不影响整个学院评奖进度,请各位同学、各班学习委员、各系团总支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2.各位同学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造假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所有评奖资格。

3.本次评奖过程中,所有专业均采用《厦门大学信息学院关于本科生各类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进行评选。

4.请本次申报国奖的同学们加入qq群185804961,方便后续系统填报通知。

如有疑问可在上班时间咨询

老师:0592-2580011/13850550665/wufei@xmu.edu.cn

同学:18030213667/2807940361@qq.com


 附件1-5(新).zip

信息学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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